1.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,做好財務管理工作,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業(yè)務及學校制訂的各項財務制度。
2.學年開始時,根據學校工作思路,編制學年度財務預算,經批準后,嚴格執(zhí)行,學年末編制財務決算。
3.負責組織、辦理各項收費工作。
4.每月七日前將上月資金執(zhí)行情況編制財務報表,送交領導審閱,并向領導提出財務建議。
5.負責學校會計賬目和現金出納工作,按財會制度要求,及時、準確記錄、結算賬目。每月與銀行對帳一次,做到賬款相符。
6.負責財務帳據等檔案資料的保管和使用以及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。
7.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,每學期末由學校領導委派專人對財務進行審計。
8.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。